危險場所是易爆或可燃蒸氣或粉塵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運行環(huán)境。對于氣體,液體或粉塵以足夠體積存在的各種加工應用場合,可能會導致它們點燃并引發(fā)火災和/或爆炸,這是正常的。一個例子就是一個自動化的噴漆房,空氣中的蒸氣會從火花中點燃,或者從電機表面溫度過高的地方點燃。在這種環(huán)境下,需要使用特殊電機來確保電機內部的任何故障不會被點燃或成為點火源。
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將潛在危險地點歸類為危險環(huán)境。設備和材料也必須適用于這些危險區(qū)域。學習用于驗證設備的常用術語和設計標準將簡化您的規(guī)格過程。
這對于了解和理解非常重要,因此如果您的流程被定義為創(chuàng)建危險環(huán)境,則可以采取必要的步驟,將正確的設備指定到您的設施中,而不會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的可能性;?或因使用本設備而導致?lián)p壞。
電機的防爆要求是什么?
防爆伺服電機的要求在美國由UL674規(guī)定,而在歐洲則以ATEX的首字母縮寫規(guī)定。以下提供了每個指令中常用術語的定義。此后,提供有關用于在這些危險區(qū)域使用設備的設計標準的信息。
UL674
根據(jù)UL674指令,危險場所是由于存在易燃,易燃或易燃物質而可能存在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區(qū)域。這些位置分為不同類別和分區(qū),并進一步按組和溫度分類進行定義。
類定義
I級?– 由于空氣中易燃氣體或蒸氣或易燃液體的存在而產生,數(shù)量足以產生爆炸性或可燃性。I類地點進一步按照分區(qū)劃分(參見圖1)并歸入A組到D組(參見圖2)。
II類?– 由可燃性粉塵的存在形成,懸浮在空氣中,其數(shù)量足以爆炸或燃燒。II類地點進一步按分區(qū)劃分(參見圖1)并歸入E組到G組(參見圖3)。
III級?– 存在容易點燃纖維或飛行物的區(qū)域。這些包括棉絨,亞麻和人造絲作為例子。III類地區(qū)的光纖不太可能在空中,但可以收集在機器周圍或照明設備周圍。一個III類地點可以被歸類為1類或2類。
圖1:這些位置通常不需要危險位置電機。為III類位置指定危險區(qū)域電機是一個常見錯誤。
區(qū) | 定義 |
1 | 正常情況。危機存在于日常生產操作中或頻繁的維修和維護活動中 |
2 | 異常情況。危險在密閉容器或封閉系統(tǒng)(通風)中,并且只會通過意外破裂出現(xiàn)。 破損,或不正常的錯誤操作。 |
圖2:氣體,蒸氣和液體組
與易燃物質的最低點燃能量及其安裝位置相關。點燃氣體所需的點火能量越低,環(huán)境就越危險。
組 | 氣體 | 最低點火能量 | 位置 |
A | 乙炔 | 17uJ | 表面
工業(yè) |
B | 氫等 | 17uJ | |
C | 乙烯等 | 70uJ | |
D | 烴,丙烷,燃料,溶劑等…. | 240uJ |
圖3:灰塵群體
組 | 灰塵類型 |
E | 金屬灰塵 |
F | 煤,碳粉 |
G | 谷物,糖,塑料或化學粉塵 |
溫度分類 – “T-Codes”
應測試可能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表面溫度或電氣設備的任何部分,使其不超過設備所在區(qū)域的特定氣體,蒸氣或粉塵的自燃溫度的80%打算使用。
電氣設備標簽上的溫度分類將為下列之一(攝氏度):
美國 C級氣體 | |
T1-450 | T3A-180 |
T2-300 | T3B-165 |
T2A-280 | T3C-160 |
T2B-260 | T4-135 |
T2C-230 | T4A-120 |
T2D-215 | T5-100 |
T3-200 | T6-85 |
ATEX
ATEX由兩項歐盟(EU)指令組成。他們是:
?ATEX 95設備指令94/9 / EC,旨在用于潛在爆炸性環(huán)境的設備和保護系統(tǒng);
?ATEX 137工作場所指令99/92 / EC,對于改善潛在爆炸性環(huán)境危險的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保護的最低要求。
ATEX將危害定義為分區(qū),設備組,氣體組,塵埃組和溫度等級。以下是每個的定義:
區(qū)域 – 破碎成氣體和塵埃組。區(qū)域0,1和2涉及氣體,區(qū)域20,21和22涉及灰塵。
0區(qū)?– 由氣體,蒸汽或霧狀可燃物質混合物構成的爆炸性氣體連續(xù)或長時間或頻繁地存在的地方。
1區(qū)?– 在正常操作中偶爾會發(fā)生易燃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的易燃氣體混合物組成的爆炸性環(huán)境。
2區(qū)?– 一種由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的易燃物質空氣混合物構成的爆炸性氣氛不太可能發(fā)生的地方,但如果發(fā)生,只會持續(xù)短時間。
20區(qū)?– 一個可燃氣體形成的爆炸性環(huán)境
灰塵持續(xù)存在,或長期存在或頻繁存在。
21區(qū)?– 一個可燃的云層形成的爆炸性氣氛
偶爾會在正常操作中發(fā)生灰塵。
22區(qū)?– 在正常操作中不可能發(fā)生易燃粉塵云形成的爆炸性氣氛的地方,但如果確實存在,則只會持續(xù)短時間。
設備組 – 分為I組和II組,并按類別進一步細分。類別定義基于用于保護的設備設計。
第I組?– 用于地下礦井以及那些受到火災和/或可燃性粉塵危害的礦山地面裝置的部件。
?M1類 – 確保非常高的保護水平。
?M2類 – 確保高水平的保護。
第II組?– 意圖用于已經或可能暴露于危險條件(火災或爆炸)的地面設備。
?第1類 – 確保對氣體,蒸氣,薄霧和灰塵進行連續(xù),頻繁或長時間的高度防護。
?第2類 – 確保在可能發(fā)生由氣體,蒸氣,薄霧和灰塵引起爆炸性環(huán)境的區(qū)域使用時具有高水平的防護等級。
?第3類 – 確保在由氣體,蒸氣,薄霧和粉塵引起的爆炸性環(huán)境不太可能發(fā)生或偶爾發(fā)生爆炸性環(huán)境的區(qū)域使用正常的防護等級。
溫度等級 – 涉及易燃物質及其自燃溫度。
防爆設備的設計特性(UL674和ATEX)
制造商可以在其設計中加入各種設計標準。選擇什么將決定設備可以使用的危險環(huán)境。有4個防爆炸“通則”。他們包括:
- 爆炸控制?– 允許發(fā)生爆炸,但將其限制在特定區(qū)域。結構不會因爆炸而失效。
- ?隔離?– 試圖將電氣部件與爆炸性混合物分開或隔離的方法。實踐包括加壓,封裝,油浸和粉末填充。
- ?預防?– 一種將電能和熱能都限制在正常和故障條件下的安全水平的方法。實踐包括提高安全性,本質安全性,非易燃性(簡化)和特殊保護。
- 提高安全性?– 必須防止在正常操作過程中設備內部或外部產生過高溫度或產生電弧或火花。通過為組成設備的所有組件(連接,布線,外殼的防護等級)加入一個提高的安全系數(shù)來實現(xiàn)。
- 內在?– 最有代表性的預防概念,是基于電路中儲存的能量限制(電路不能產生電弧,火花或可燃熱效應)。適用于所需功率小于30伏和100毫安的過程儀表應用。
- 非易燃性?– 類似于在正常操作期間電氣設備不能點燃周圍混合物的內在。它們的不同之處在于非易燃性在故障條件下未進行安全評估,因此未獲得Div的批準。1環(huán)境。
- 特殊保護?– 開發(fā)用于對根據(jù)現(xiàn)有任何保護方法未開發(fā)的設備進行認證。對于特定的危險場所可以被認為是安全的,但必須經過適當?shù)臏y試和/或對設計的詳細分析。
通過幫助操作人員和工程師更好地了解危險值電機選擇的諸多因素,設備爆炸的風險可以大幅降低。了解用于驗證設備的常用術語和設計標準,為設備管理人員提供確保其操作安全且符合適用法規(guī)的保證。
如果您不確定伺服電機在必須運行的環(huán)境中是否安全,請務必咨詢電機制造商以獲取幫助。永遠不要猜測什么時候工人的安全問題。